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浦城县是福建省最早置县的五县之一,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,是古闽越文化发源地。评为2005年中国考古十大新发现的猫耳弄山商代古窑群遗址,为中国早期陶器制造历史研究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实物资料。浦城于东汉建安初年(公元196年)置县,至今已有1811年。县境内山水秀丽,旅游资源较为丰富,主要以浮盖山、匡山、九石渡等为著。历史名人江淹、陆游、朱熹、徐霞客、林则徐等曾在浦城工作和生活,谱写了大量广为流传的佳作。是三省结合部,福建的“北大门”,自古为中原入闽第一关。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3.1%,是中国南方林业重点县。境内山延两脉、水注三江。县境西北为武夷山脉的延伸,东北则为仙霞山脉的延伸。浦城属三江源头之一,境内溪水分别流入闽江、长江和钱塘江。